工作目标
在各级党委、政府统一领导下,会同相关职能部门,组织公安机关相关警种,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,采取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相结合、全国“规定动作”与地方“自选动作”相结合等方式,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,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,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,维护全国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。
创建消防安全社区
每个居民社区、居民楼院应达到以下要求:
一是居民社区、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,消防责任落实,日常防火巡查、检查到位。
二是疏散楼梯间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,安全疏散通道、电缆井、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,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。
三是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,疏散楼梯间、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,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。
四是消火栓、火灾自动报警、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,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,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。
五是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,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,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,利用社区宣传栏、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。
六是建全微型消防站,每个设有管理部门、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,要建立微型消防站,结合值班安排,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(兼)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,保证24小时值班,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,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,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、熟练使用消防器材、引导人员安全疏散,一旦发生火灾,做到“1分钟响应、3分钟到场处置”。
做实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
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,其中重点单位应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。单位微型消防站要达到消防安全巡查队、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“三队合一”要求,平时开展防火巡查、消防宣传工作,发生火灾快速响应、高效处置,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。
一是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,明确火灾隐患登记、报告、督办、整改、复查等程序,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,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,保证24小时值班。单位消防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,确保巡查不走过场。
二是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、安全疏散路线,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。按照“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、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、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”的要求,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,定期开展培训授课、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,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。
三是微型消防站队员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,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。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,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,遇有火灾,辅助提示疏散。
四是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台制度规定,明确各级消防指挥中心、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、调度指挥方式,一旦有人拨打“119”报警电话,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,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。
五是积极提请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,每年划拨专项经费,对达到标准、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,为培训合格、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,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,及时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、队员。
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
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,重点围绕社会单位、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。
一是提请政府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进行改造,并结合实际,推动政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、棚户区、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,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,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,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。
二是检查单位、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,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,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、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,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。
三是会同电力、住建、工商、质监、安监、人社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,查处违章违规行为,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,提高群众安全意识,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。
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
按照“位置相邻”或“行业相近”的原则,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,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、应急响应机制,组织开展互查互检、会议会商、业务交流、培训演练等活动,定期开展应急调度、联合作战、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,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“一点着火、多点出动,邻里互助、协同作战”,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。
2017年3月底前,全国地级以上城市40%的商业区、旅游区、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。
(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)